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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起重机九大事故分析,安全生产很重要

发布时间:2014-12-01

电动葫芦


案例一:电动葫芦起重机坠落 修理工躲闪摔伤

某年5月21日零点10分,浙江某不锈钢有限公司冷轧车间,两名修理工正站在2米多高的机器上检修机器,并操纵一台型号为LD5-17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吊装一根齿轮箱螺杆放于地面上时,其电动葫芦起重机运行电机及驱动装置突然从上方坠于一修理工眼前,该修理工作出本能后退动作,因机器顶部无防护栏装置,故从1米多高的机器架上摔落下来,结果造成该修理工头部、肩部划破,两根肋骨断掉。


单梁起重机


起重机(杭州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事故原因分析:

1.小车驱动装置与墙板的联接螺栓其中一根早巳松动,随着驱动齿轮的运行振动,结果带动其余三个固定螺栓受力不均衡,随着驱动齿轮箱运动的加剧从而使此三根螺栓逐渐松动和脱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小车驱动轮的被动侧轮缘与工字钢的侧翼磨擦程度比较严重,且一对轮缘与工字钢的两侧间隙均较小,导致小车的车轮行走不平稳或两侧轮面受力不均匀,结果造成小车驱动齿轮箱相对运动的振动,这也是造成联接螺栓松动加剧的另一个原因。

案例二:LD5-15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行走小车电机(减速箱)坠落事故

某年5月28日,公司一名操作工在操作一台LD5-15电动单梁起重机进行起吊工件时,该起重机的电动葫芦行走小车电机(含减速箱)突然坠落,砸到该操作工头部,导致操作工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单梁电动葫芦起重机电动葫芦行走小车润滑状况差,致使齿轮严重磨损,造成小车行走中发生振动,固定行走小车电机(减速箱)的螺栓发生松动,导致螺栓连接失效;起重机小车螺栓连接可能不可靠,如:个别弹簧垫圈未装、螺栓预紧力不足、螺纹配合较松等。

2.该起重机(杭州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使用近一年,但无法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记录,无法对使用过程的润滑情况进行追溯,而且由于操作人员无起重机械操作证,可能违章操作。从而造成日常维修保养不良、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案例三:起重机械设备坠落事故

某年8月2日下午17时左右,某单位行车工起吊钢模准备吊至振动台时,一职工拿断丝钳从一方走向天沟钢模去剪钢筋,因没有避让吊物,就直接从吊物下方走动,突然行车发生故障,钢模从半空掉下,压在该职工身上,送医院后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该起重机(杭州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的直接原因是:行车维修人员用一直径21mm,长度100mm的花键轴代替原来一只直径21mm,长度120mm的花键轴,使花键轴与花轴套咬合丧失,电动葫芦失去制动力矩导致被吊钢模快速垂直下坠,压死在钢模下方行走的死者。

2.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1)公司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意识不强,随意更换不同型号的电动葫芦花键轴后未作检测,盲目投入使用。

(2)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随意在吊物下行走。

(3)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行车长期未经安全检验合格擅自使用,维修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资质。

案例四: 检修电葫芦人员坠落事故

某年5月14日,山东某机械厂压容分厂锻工班双梁桥式电动葫芦,起重机发生一起操作工坠落死亡的事故。当日,设备管理员、电工、操作工3人在电动葫芦厂检查、维护设备,电工在司机室,设备管理员在调整小车的制动器,操作工在给小车供电滑线的行走轮加润滑油。当设备管理员调整好小车制动器,准备让操作工操作小车试验一下效果时,却不见操作工平某,司机室的电工这才发现平某已坠落在地上。事后观察到平某是从小车滑线侧走台板穿过后坠落的,此处的走台板已锈蚀严重。

事故原因分析:

1、检查和维修保养不到位,该电动葫芦由于作业环境较差,起重机(杭州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上的尘土较多,平时清扫不及时,掩盖了钢板的锈蚀程度。

2、分析锈蚀的主要原因是平时该电动葫芦停放处的屋顶漏雨,造成钢板锈蚀严重,未进行全面检查和防腐处理。

案例五:检修交叉作业,人员坠落

某年4月13日,山东某机械厂铸钢分厂发生了一起维修工从桥式起重机坠落死亡的事故。当日,维修钳工在电炉跨的承重梁上准备到造型跨的桥式起重机上,维修造型跨桥式起重机的大车西侧车轮。此时,厂房内烟雾较大,噪音过响,就在这时,电炉跨的一台30吨的桥式电动葫芦开过来将安某从梁上推下,从12米左右的高空坠落。

事故原因分析:

维修现场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另一台起重机上的操作工在操作桥式钢丝绳电动葫芦时违反正常操作程序。正常情况是在响电铃后,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案例六:没有起升限位,电动葫芦吊钩坠落造成伤亡

某年1月14日15时10分鸡西市恒山酱菜厂(地址:鸡西市恒山区)腐乳车间主任找生产厂长赵海涛反映车间人员不足,于是赵决定把工人江美玉临时调到该车间装卸。江在下午二时到腐乳车间后,看到工人姜波正准备用电动葫芦提升机往二楼送一车豆腐盘子,于是江主动跑过去操纵提升机。当提升机的吊盘上升到位后,江站在提升机吊盘底下,结果提升机吊盘突然坠落,将江当场砸伤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该提升机电动葫芦起升高度限位器在二个月前损坏后,电工将其拆除一直未修复,使其失去超限位保护功能,致使吊盘上升到极限位置继续上升,将钢丝绳拉断。

2.该单位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电动葫芦提升机无安全操作规程;受害者系非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违章站在吊盘下。

案例七:错上加错错连错,无辜亡者何其冤

某年10月22日10时50分黑龙江省查哈阳农场粮油加工厂精米车间,新分配到该车间的电工田坦平自己跑到四楼想把悬在一楼的电动葫芦吊钩提升到二楼至三楼之间,为吊自动称做准备。当合上电闸,按了上升电钮,当吊钩升至二、三楼之间时,又按停止电钮,结果吊钩没有停止却继续上升,于是他慌忙跑到控制箱那观看,结果发现磁力开关粘住,失去控制作用,接着,他便急忙拉开总控制开关,但这时吊钩已升到了电动葫芦顶部,其固定钢丝绳的绳夹已卡入电动葫芦的护板内。这时车间副主任张达正好从外面进入车间,发现这一情况便跑到四楼将田坦平批评了一顿。而这时,正好接近中午下班时间,当王金权刚走到楼门口,就听身后一响声,回头一看,电动葫芦吊钩掉下来,砸在孟令海的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电动葫芦起重机(杭州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未按安全要求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手电门上未按安全要求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其磁力开关时常出现粘连没有及时检修将故障排除,“带病”运转。

2.设备有缺陷,致使吊钩“冲顶”,钢丝绳断股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引起有关领导重视,未按安全要求进行整改。

3.吊钩“冲顶”后,由于未立即坠落,使人产生麻痹思想,未能及时采取相应预防吊钩坠落伤人措施。

案例八:管理违规致电动葫芦操作人员触电死亡

某年11月22日11时30分国营第七九○厂(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26号)一车间工人田盛昌用电动葫芦吊一槽料进行酸洗作业摘钩,其右手握电动葫芦操作按钮(也称手电门),左手伸出摘钩,此时身体倾斜,由于作业时不慎,左脚却蹬落在酸槽中。致使溅起的酸溶液又恰巧落入操作按钮里,结果造成铁壳手电门短路,致使外壳带电,瞬间田盛昌被电击伤。当同班工人唐忠俭发现后,就立即将刀闸开关拉下切断电源。于是工人王喜云、张旭等人将田从酸池中拽出,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电动葫芦操作按钮的选用不符合ZBJ80013.6-89《钢丝绳电动葫芦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中4.13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为:“按钮装置的外壳应使用高强度塑料制造,外壳表面应光滑,天气泡和开裂现象”而该厂的却为金属外壳,不符合安全要求埋下事故隐患。

2.ZBJ80013.3-8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2.2.6.3条规定:“按钮装置(手电门)应为安全电压控制”,而该厂电动葫芦手电门控制电源的电压对地为220伏。显然,该厂电动葫芦手电门外壳采用金属制造,控制电源电压采用对地220伏的电压,是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九:电动葫芦起重机(杭州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漏电工人触电死亡

某年8月14日11时锦州市莲花山冶金机械厂钎头车间维修电工袁新,对该车间清洗工库电动葫芦安装保护器后,经试车检查一切正常。而在晚班生产工人操作电动葫芦时却发现有麻电感觉,立即找来电工陈丰采取了临时绝缘措施,继续维持操作直至下班。在次日上班后,电工袁新准备摘下保护器检查,在登钢梯上电动葫芦运行的工字钢梁摘保护器时触电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安装的保护器电源接线焊接点处未装绝缘套管,也未采取其他绝缘保护措施,致使保护器出现漏电。

2.电气设备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

3.在发现用电设备出现漏电故障进行检修时未按安全要求切断电源,电动葫芦起重机(杭州起重机、电动葫芦、单梁起重机)检修人员未穿绝缘鞋,违章穿短裤、拖鞋,且又违反安全规定站在钢制梯子上作业,造成触电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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